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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阳穿越到秦朝壶中洞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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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公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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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厅中诸位大人道:“《公法》是本相为大秦律法作的总纲,现将《公法》分发诸位,人手一份,还请诸位大人将此《公法》熟背于心,因为接下来的秦律变革,皆按《公法》为总纲大意来修改,不管是皇权,还是政令,亦或律法,皆不得违背《公法》要意!”

  “遵命!”

  厅中众人齐声应道,接着开始领取《公法》,然后迫不及待的查阅了起来……

  如果此时有穿越者看到此《公法》的话,肯定会惊呼:这TM不就是宪法吗!

  是的,这所谓的《公法》,其实就是李阳借鉴后世的宪法编著而成的。

  既然是律法变革,那就改它一个翻天覆地,改它一个彻头彻尾,首先自然就是确定律法的纲目根本。

  而《公法》就是指导一切新律法的纲目根本。

  当然,《公法》也并不是照搬后世宪法的条目,因为这个时代与后世那个时代是有巨大区别的,无论是政治,还是制度,亦或社会都有不同。所以这《公法》自然也就跟后世宪法有很大的不同。

  不过,《公法》的目地和宪法是一样的,于权力来说,是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,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。于法律来说,是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。

  除此之外,还有两点是最为重要的,那就是李阳要借《公法》来向天下的百姓,种下一个叫“个人权益”的概念。

  比如《公法》的第一条,则是:大秦帝国是皇帝之大秦,是万民之大秦。

  《公法》第二条:大秦帝国实行秦法治国的原则。

  《公法》第三条:大秦臣民,在秦法面前一律平等。

  《公法》第四条:臣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,大秦依照律法规定保护臣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。

  总之,李阳编写的《公法》一共有一百零八条,其中三分之二都是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的作用,也就是限制公权力滥用的目地。而关于个人权益的法条,则是少之又少,只限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个方面,而其它言论自由、示威自由、集会自由那就不可能有了,还有民主方面的,肯定在目前也是不可能存在的。

  对于李阳来说,他在目前能做的,就是向天下百姓种下“人人平等”的概念,种下“个人权益”的概念。

  例如《公法》第一条,大秦是皇帝的大秦,是万民的大秦。就是要让天下人都知道,不管谁当皇帝,这个国家不仅是皇帝的,也是他们每一个人的。同时,也给天下人种下一个叫“民主”的基因。(PS:没有说推广民主,请理解埋下“民主”基因的意思。)

  《公法》除了规范国家权力运行及人身、财产受保护的条款之外,还有数条就是关于百姓义务的条款。涉及的方面大致是服军役、徭役、纳税、保卫国家等义务的条款。

  当然,《公法》还有一个更大的作用,那就是李阳觉得,只要《公法》能得到推行,那么将来就算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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